出了车祸,我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03:16
(都是了为让对面的车而让路,让到路边造成人员伤了,不然两车必定撞伤,人员伤情更加惨重!)
大年三十下午,我爸爸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我妈由东往西靠右行驶,前往亲戚家,他们刚在加油站里加完油出来,车速很慢上路,在离加油站不远(我爸爸的行驶方向)有一个岔路口通往一个乡村,刚好就在这个岔路口,迎面(由西往东方向)一辆奥迪轿车向这个乡村的岔路口拐弯进去的,我爸爸看着这个轿车快要和我们的车撞到了,灵机一动,让他的车(为了不让两车相撞他的车)一让路,就让到了路边岔路口的土路边上了。三轮车让翻了,将我妈妈从车里倾倒出来,摔在地上,当时就头部半边立刻肿了起来,眼睛全部青了。后来送我妈妈到医院里,检查结果是颅底骨折,头部血肿,小腿挫伤,最少要住院半个月,慢慢恢复,如果长时间血肿不消,需要将血块用针头抽出。
就这个事件,我找了交警大队的中队长谈了一下,他说没有发生碰撞和摩擦不属于交通事故,是属于民事意外事故。他说如果以后处理实在没办法就只能走法律途径民事诉讼这条路了。肇事方初一就带我们到交警大队去了,押了10000元在接警处理这事的队长手里,我领取了1000元医疗费用,并留下字据。我现在焦急万分,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个事情,一点经验也没有,希望懂这个方面的人能给我点建议和言语帮助。万分感谢了......方便的话可以给我留给联系方式,我想在电话里咨询了解更好。事故现场我当时也在,两车没有任何碰撞,也没有摩擦,这样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还是意外事故?走诉讼的路是民事诉讼吗?奥迪车应该承担责任吗?医药费用是不是全部由肇事方付?
肇事方初一去交10000押金后,有一个人做了他的担保人,处理事故的队长将其2人身份证和联系号码等都留下做了笔录,然后将其轿车放出了。我们当时蒙的。也迷糊的!

交警说的没错,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交警队的调解,你们就只有走起诉之路。

不算交通事故,抓紧时间准备起诉用的材料。

交警没错,严格说属单方责任。既然到了这一步,只要人没大事,协商算了。
到法院也是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