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出去孩子有没有义务赡养生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10:36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所以,在法律上,被收养的子女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

过继,构成收养的,适用收养的规定。

如果过继没有构成收养,只是名义上的过继,实际上仍然和生父母一起生活,由生父母养育成人,则有义务赡养生父母。

如果你的身份和户口一直是和你养父母在一起,那就没有义务赡养生母。因为他根本没有照顾过你

在法律上是没有这个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