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的一个问题的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4:18:59
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这里我有个不理解的地方:既然每天都误工费是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那么比如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是50元,那么误了10天就是500元,误了20天就是1000元,就是一个确定的数字,为什么还要规定一个五倍的最高额呢?
请大家帮忙解读下,谢谢!

个人理解是:

某人因身体遭受伤害,按规定可以获得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假定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50元,那么其误工10天就是500元,如果误了20天就是1000元。
但是,假定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元。那么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为5000元。
此时如果其误工101天,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其应得5050元,但是因为超过了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5000元,故其最多只能拿5000元。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你好,我是新东方北斗星培训学校司法考试部门的咨询人员

关于这个问题
是这样的,这个规定中间加上一句话你就明白了
“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有工作收入的按照工作收入赔偿,没有工作收入的)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这样就有可能有人的工资很高,高过了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所以国家设定了这样一个上限

个人理解:因为有从事的行业不同,所以给以的赔偿标准是有浮动的

日平均工资给出,如果时间很长,要不要给?给多久?
还有一个问题是有的职业的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