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未曾对我尽养育的义务,那我不孝敬是对是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04:54
话要说回十年前了,奶奶和爸爸因为妈妈没有生下男孩子,所以对我妈妈过分的不好,所以妈妈回四川姥姥家了,一去不回,而且在没跟爸爸离婚的情况下,有男朋友了,爸爸在妈妈走后没几天也离家出走了,至今十一年了,没有任何消息,我是大我7岁的大姐养大的。妈妈现在年龄大了,想回来,还有就是我妈妈领养个小女孩。妈妈也没能力养那个孩子。姐姐不让回来,怕很麻烦。也有恨我妈妈的原因。我跟我2姐,没什么意见,但是我现在才19岁,也没能力,其实我也挺想妈妈的。但是她回来·我也不想给妈妈养老。我该怎么办?我这样的想法对吗?请各位给点意见。谢谢各位了。
父母走的时候我才10岁。我是个农村女孩。因为爸爸妈妈的离开·我们姐妹三个,受尽了村里人的风言风语,我们走在大街上,村里人经常在我们背后指指点点,在别人家长看来·我们都是坏孩子。我们也没做错过什么事·别人就说我们没教养。在学校里·跟本没人愿意跟我们玩。感觉我们低人一等,从小我跟姐姐就是个乖孩子,一不偷·二不强。三不讲人坏话。我们从小生活的环境就是这样。都说天下没有不疼爱自己孩子的父母。事情绝对真实。

你小的时候没人管别人会指指点点的,你妈妈老了以后没有你门这些女儿养老也会被别人瞧不起的

生你到这个世界上就是最大的恩惠!但是你父母也不够意思.即便如此.你也要凭良心多少尽尽孝道

是错 怎样说他们都是你爸妈

可怜的孩子啊~~~~~~

用的你爱告诉所有人你的善良和伟大吧

首先肯定你母亲是受到了封建残余思想的迫害,是受害者,继而又把伤害延伸到你们身上(包括父亲、奶奶),不容置疑,你们全家人都是受害者。父母纵然有错,但情有可原呵呵。。。。。。
你们儿时所受的委屈,其中滋味可以想象,既然原因大家都懂,且已历经10载有余,又何必再受骨肉分离之苦?细想想,要是母亲心里没有母爱之情,她又何必在生活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还收养一个小孩呢?这难道不是她为了你们母女之情得到些许寄托而做的吗?
人总是要老的,特别是到了穷困潦倒和风烛残年的时候,非常渴望得到别人的帮助的,何况自己的儿女?也许,母亲回来未必祈望得到什么,可能只是希望在心灵上得到前所未有的解脱与平衡而已。但是不管怎样,于情于法来说,作为晚辈的都应该做些本来就应该做的什么吧。谨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

其实你这个情况,你父母已经犯了遗弃家庭成员的法。
他们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我看你的具体情况你应该也不会提起这个告诉。

而关于你们要不要赡养你的父母的问题呢。
我告诉你的答案是:要。
因为法律规定父母<即婚生父母,非婚生父母>由于年老没有生活来源,子女有赡养的义务.他们又享受赡养的权利.

而楼主你,如果将来养大你的姐姐到了晚年也没有生活能力,你也有赡养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