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以及医疗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41:14
由于国有煤矿没有对该企业工人依法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该企业工人自己检查时才发现已是癌症晚期,医治无效死亡,如果该企业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死亡可以避免 那么该企业对该工人的死亡负有责任吗?
其家属能向矿上了解该工人在生前交了什么保险及其他什么费用了吗,如果矿上不予回答,家属该向哪了解该工人情况?

我是平安保险一小员!
我来说点,
企业是不具有对本单位员工健康检查的义务
企业对因办理职务所在或受指示的事务而伤或亡的员工承担责任
对于员工因身有疾病 参加工作而死,伤 这点要因具体事件情况而定
至于你所面对的情况就是最后一条,具体赔伏很困难。。。
(类似工作致使原疾病恶化 )

对于 想矿上了解工人生前是否有保险是可以的
另外 你自己做为死者家属也可了解 一般企业对员工保的是团体险,每个员工都有一个小保险单 有些单位情况特殊 把小保险单没有分发给到位是由单位保管的

一、职工因工死亡,待遇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家寡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任命政府规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可以到该企业做了解,看是否有生前的保险投保

哪个法规定 “国有煤矿要对该企业工人依法进行身体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