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可以和弟弟的儿子一起申请香港居留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17:05
我在三年前和香港女子结婚,现已可以申请去港定居。我弟弟在两年前因意外去世,生前和他未婚的女人生下一儿子,该女子不愿抚养自已的儿子,于是一走了之,这可怜的儿子也就自然给了我抚养,我现在到了申请去港定居的时候了,我可不可以一同申请我的侄子过港定居,怎样申请,有没有人告诉我

如果现在这个孩子的监护人的 你要申请一个合法监护权 你就可以带他一起去了

我可不可以一同申请我的侄子过港定居,
~除非你收养你的侄子为子女才有可能性,对於另外一位所称之合法监护权,因为你的弟弟目前安在,所以中国法院不可能判给你监护权,就算有了监护权也不是你的子女,因此依法还是不行。

怎样申请,
~先在中国的法院申请收养你的侄子为你的养子,然后才可以申请过来。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居 留 权~居 留 权 证 明 书 的 申 请 程 序∶
居 留 权 证 明 书 的 申 请 只 适 用 於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所 生 的 中 国 籍 子 女,而 在 该 子 女 出 生 时,其 父 亲 或 母 亲 是:
1)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在 香 港 出 生 的 中 国 公 民;或
2)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通 常 居 於 香 港 连 续7年 或 以 上 的 中 国 公 民 。
凡 居 住 在 内 地 的 合 资 格 人 士 可 向 其 户 口 所 在 地 的 公 安 机 关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领 取 申 请 表 格,如 实 填 写 后 向 该 公 安 机 关 递 交 申 请。
公 安 机 关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在 审 核 有 关 的 资 料 后,会 转 送 香 港 入 境 事 务 处 进 行核查。经 审 核 有 居 留 权 的 申 请 人,入 境 事 务 处 会 签 发 居 留 权 证 明 书,送 回 内 地 公 安 机关 出 入境 管 理 部 门 转 交 申 请 人。
为 保 证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内 地 所 生 的 有 居 留 权 中 国 籍 子 女 合 法 及 有 秩 序 地 进入香 港 定 居,内 地 公 安 机 关 出 入 境 管 理 部 门 签 发 的 单 程 证 和 香 港 入 境 事 务 处 签 发 的 居留权 证 明 书 将 会 同 时 发 放,具 体 做 法 是 将 居 留 权 证 明 书 附 贴 在 单 程 证 上,持 证 人 离开 内 地时,一 并 交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