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们能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4:41:23
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们能怎么办?

在2009年春节前,岳母在园洲镇天福金行买了件金戒子不太合意,到了春节让我爱人拿去换个项链。初四中午(2009年1月29日),爱人和小姨、妹夫带着几个小孩子到园洲玩,顺便去天福金行换个手饰。

据说当时妹夫跟三个小孩在店外玩,爱人和小姨进了店。店里的服务态度也好,经他检验过戒指后愿意对换。(注:问题就在这时候发生)——据爱人描述:服务员验过戒指后就放台面,正是服务员的面前,而爱人和小姨就在挑项链,后来发现戒指失踪了。因为店内装有闭路监控,妹夫要求服务员带他们去看闭路监控的录像,她们说只有老板才有门匙,而老板到深圳了,到4点后才能回来。

双方争论了一段时间,没果,后来打110报警,等了半小时后,公安人员来了,带了那个服务员和我爱人等几个人到派出所立案。据爱人描述:她们几个人说话,公安人员都登记、并要求签名。服务员只说了两三句,话没登记,也没签名,那个手带金链的警务员就说:你可以先回去了,我会和你老板一起看录像。等爱人她们都登记完了,留下电话号码后,手带金链的警务员叫我爱人回去等消息,过段时间打电话通知。

过了两天,小姨从朋友口中得知天福金行的老板叫周东新(读音),并且得到他的电话号码。于是初六当晚就打电话给他。而那老板在电话里说他看了录像:当时她们姐妹在挑项链,服务员也在低着头拿项链,有一个小孩子走过来把戒子盒子拿来玩,后来被一妇人抱起,拿走了戒子,给回盒子小孩子,然后转身到对面柜台去了。当我们要求去看录像,他就说:录像只能保存四天,明天还能看,过了明天,可能会被洗掉的。

第二天中午(2月1日),我们先打电话给那周老板,在电话中他显得很大方,让我们去看录像。于是我跟着爱人、小姨、妹夫一行四人到了天福金行,在路上我们都相信金戒子是被一个抱孩子的妇人拿走了。可是到了天福金行后,我们却发现很多疑点:

疑点归纳如下:

1、当日的服务员不见了。

2、29日三点钟前的录像被删除了。(据老板说时间一到,录像会自动被删除的,可这个答案我们不满意。因为妹夫在手机查了当天的报警电话,时间是两点多,等了半小时警员才来

很想帮你……但是现在讲究证据,没有证据就什么都证明不了……服务员监守自盗有可能,其他顾客故意拿走也有可能,可能性很多,而最关键的证据就是店里的监控录像。据我所知,电脑里的东西经过删除之后,内容的碎片其实还在硬盘中,通过硬盘恢复可以找回部分内容。但是监控录像删除之后是否是同样的原理就不得而之了。
希望你你能找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当然,如果你认为警员违规执法的话还可以向检查机关提起申诉,但是一定要有切实的证据。
祝你好运!

看到这标题了。
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们能怎么办?
这也是我曾想了N久的问题。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不是说你啊。说我自己)。有时候面对这个社会的那些制度,貌似公允的一些现象。
我们有时候真的无能为力。。
我和朋友,老乡。遇到这样的事多了。。
有时候还可以解决,有时候只有认倒霉,毕竟秋菊打官司,只是部电影而已。
中国目前还是个关系打天下的现状。

只不过我再外面久了,有了些兄弟,朋友。
有些事,只能换个途径来解决,算是以暴制暴吧。。
还是别学了。(也没太大的好处)

你说的这事,其实还算好的,只是钱财而已,多少的生命都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

你们尽力了就行,钱财身外物,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比什么都好。
有时候要相信有得有失,那些垃圾终有天会得到他们应有的结果。

(以上纯属本人个人意见。—)

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跟他们协商,把你的损失减到最低,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少数,新年之前,我们公司被盗,因为所在的是写字楼,找到写字楼物业,人家告诉我们说,你们爱哪告哪告,是坚决不会赔的。 报案之后,警察直接告诉我们说,数额太小了,没什么破获的意义 。 1万多块钱对他们来说都是小数目的。除非你是什么外籍 或者是跟哪个领导挂的上关系,你的案子才会快的

你现在,只有跟他们协商,毕竟东西是在他们店里丢的,再有就是东西是他们拿进去的,也就是已经移交到了他们手上,丢了,就属于他们的过失了
实在不行,你就只有找当地媒体曝光了,但是前提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