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红包入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54:02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刚做会计很多东西都不知道,请各位朋友帮帮忙!
今年1月份公司为了慰劳员工,在年夜饭上给每个员工发了一个200元的红包,然后现在开年了,2月分了,公司又每个员工发了一个100元的红包。现在问题来了,红包发了,现金没有了,用什么名目入账是个问题?有朋友告诉我,这种红包是要扣个税的了,前前后后加起来的红包才300元,扣税底下的职工表示不理解!同事告诉我,可以把这些红包钱全作为春节补助发,并入到1月的工资里,和年终奖金一起计税!再加上年终奖金可以分摊到12个月去,税会少很多!
现在我想问,有100元的红包是2月份的,把这些钱放到1月分来,会不会不好?而且还是用补助名义计入工资,可以吗?会不会被税务查处?最佳的处理办法是什么?请大家帮帮忙!

最佳处理方法是:把你两次发放的所谓“红包”300元记入年终奖一并计算个人所的税是最节税的.
账务处理要跟年终奖一并处理,所列入“会计科目”,要做的会计分录、记账时间与年终奖大体一致。即使税务局查又怎样!答案只有一个,红包就是补贴,是年终奖的一部分。

当然可以,只是在1月你计的是应计提这笔费用的,到2月份发给你们很正常,用补助工资的名义很合理,税务机关查也查不出毛病的

你这种方法完全可以的,本身这些红包就是给员工的一种年终补助,没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你制作一张工资表,让每位员工签字认领了,就视同发工资,然后以这个为附件做凭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