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理赔问题 急!!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41:57
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为一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我为一辆小客车,我是直行,对方从路口冲出,我及时刹车发生碰撞,责任被判定为我次责。对方住院治疗。我为其垫付12000元医疗费。而交通队判定为10000(保险公司最高给我报10000)元以外发生的费用分主次.请懂得相关知识的人分析一下交通队的判罚合理吗

交通队和稀泥的。不合理。
只对方为一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这一条,你就可以在上级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去申请复议。要求重新判定责任。(复议期是在交警部门下达责任认定书后15天以内)。快去吧。时间珍贵呀。
如果交警部门现在只是进行调解的话。请注意。如果交警部门对本次事故进行2次调解后。双方不服或无法调解成功的。可以上诉人民法院。

这类情况我有以下观点,大家探讨:
首先对方车辆是机动车,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不存在无过错保护或强制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主路直行,车速没有超速,就没你一点责任.对方还要赔你修理费.
第二、交通队之所以判了主要、次要责任,按实践中的意思,基本是照顾了受伤方,交通队的出发依据是交通法和各地的地方法规,如果超出法规的范围执法或者作出认定,那么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复议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现在交通队的责任认定只是人民法院审判的一个证据,无实质强制力。并不是最终的判决,大可不必很紧张。最终的结果是法院的判决。
四、10000以内是交强险的强制赔付范围,由你的保险公司支付,与你无直接利益关系。10000元以外的分主次是对的。

交通对判定1万元?不太可能呀?
交通队的责任和义务是: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在事故双方之间进行赔偿的协调。
其他的与交通队没关系!交通队无权做出具体的赔偿判定!

如果是意外险的话
1、在保险期限倒数第二天开始住院,直到第二次手术(住院才有180天延期,如果是门诊就没有)。
2、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找他们的领导。
希望采纳

1、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你没有违章行为要力争,按你说的你应该无责,你直行而却及时刹车了采取了措施了应该没有责任,交通队判罚不合理,你就直接讲这样判罚是不是让你的车从保险给对方支付些费用,交通队好处理交通事故,方便交通队自己,如果你不满意判罚的话,可以不要签字认可,要求重新判罚,这个时候不能讲人情道义,只是最后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认10%责任。

2、现在要给钱的话,可以讲自己没有钱,让交通队开证明让保险公司垫付,一切按保险公司标准支付,超出部分和不合理的费用不要管他,按保险公司的标准办理,对方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