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的损害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4:58:10
08年12月4日,我的一个亲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驾驶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客车右前轮辐板与挡圈连接处有陈旧性裂痕)的机动车上道行驶,右前轮辐板与挡圈连接处突然断裂,右前车轮脱落。当事人住院期间以及做手术所用费用都有车主提供,车主并承诺在09年1月20日付2000元给当事人做生活费,但20日打电话要时车主就不给。现在我就想问问怎么解决当事人得损害赔偿问题,比如误工费什么的,怎么要求车主赔偿?有哪些法律法规涉及到?急!!!谢谢大家了!

事故有交警参与处理么?如果私了的,建议尽快联系警察介入。

如果有交警处理,比较容易处理,关键责任划分。至于对方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由交警认定,如果责任划分不合理可以提出抗议复核。

伤员治疗费和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等应该有责任方承担,可以要求对方先垫付,如果对方拒不处理可以要求交警协助,也可以治疗完成保留好所有单证,向车辆保险公司索赔,甚至直接起诉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

私了不行的话就可以找交警大队处理,再不行就只有起诉了

车主赖账,找交警最好解决,至于赔偿金的多少最好私自解决,不要闹得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