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的概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7:23:40
民间文学的学科属性

民间文学是民间传承的一种生活文化。从他的学科属性来看,它作为一种广泛存在着的文艺现象,是文艺学的一个分支,也就是说它是作为一门独立完整的学科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因此,就有着独特的特性。从而,在创作的主客体上与其他文学作品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在于它的创作主体的自我化。
民间文学使广大民众集体创作口头流传的一种语言艺术,是广大民众认识社会、寄托愿望、表达情感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民间创作的主体是劳动大众。民间作品是劳动大众“饥者歌其食,劳这歌其事”“我口唱我心”的主观情感的自由抒发和客观写照。例如:
工匠唱的是:山歌好唱南起头,工匠难起八角楼,瓦匠难烧玻璃瓦,铁匠难打钓鱼钩。
苦媳妇唱的是:炉里火,红通通,公婆打我不心疼。白天打,黑夜拧,不是鞭子就是绳。
单身长工唱的是:三十几岁郎无妻,好比种田扯断犁,装的犁来秧已老,水果滩头花过期。
穷人们唱的是:穷人头上两把刀,租子重,利钱高。夹在中间吃不消,穷人面前三条路:逃荒、上吊、坐监牢。
有着真挚爱情的青年唱的是:车水沟里开白花,小妹爱我我爱她,妹妹爱我回车水,我爱每每会当家。
总之,工匠有工匠的歌,长工有长工的歌,苦媳妇、穷人、青年男女,乃至驾船的,打猎的,放牛的,,三百六十行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歌,这与书面文学中的文学作品是作家对社会生活的能动反映,是作家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有着明显的不同。民间文学作品是对劳动人民创造力量、审美意识、人格精神的现实肯定,是劳动大众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他们表现的是他们自己本身。
其次,在于民间创作客体的真实化。
民间创作的客体,即是劳动者自身所处的自然、社会及历史生活环境。在民间作品中客体洋溢着作家的丰富情感,显示着社会生活的深刻内容。从书面文学来看,社会生活是作者感知把握的对象,情感作用的对象物,是作者自己自觉地从一种审美观察角度对社会生活加以折射和反应。因此作家文学中的客体是作家相向或凭自己的主观感受创造的客体。而民间作品中的客体却有着某些深刻内涵,他常常是主体撞击心灵的“感于哀乐,缘事尔发”的自然状态的倾吐,它是主题内在情感的真实志向和倾诉。
从而,民间创作客体是创作主体既不受任何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体系的束缚和干扰,也不受某种利欲的引诱和驱使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