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样的房子应该怎么办理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25:34
我父亲有一套房改房,90年我的母亲去世,父亲找了个老伴后,两人就将房屋赠与了我,并且办理了合法的公证.没有约定任何的时间和条件,父亲在世的时候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我一直没有将房产过户,并且我的姐姐一直单独居住在房屋内,所有产生的费用一直由我姐姐缴纳,直到今年父亲过世,问:
1)这份公证书是否具有法律强制性?我的继母是否还有处置或变更的权利?家里的兄弟姐妹是否享有该房产的权利?
2)我想将房子让我的姐姐享有,由于经济原因不方便直接过户给姐姐(赠与的房屋再出售或者变更产权要交纳高额的费用),我应该怎么做?再做继承或者赠与的公证?怎样能避免高额的费用?
3)继母还健在,再让我的姐姐做继承的公证很麻烦!!!
谢谢!!!非常的感谢!!!!

你父亲将房屋赠与了你,并且办理了合法的公证.这份公证书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
如果这套房改房是你爸爸婚前财产,你的继母是没有处置或变更的权利,何况已将房屋赠与了你,家里的兄弟姐妹没有享有该房产的权利。
你想将房子让你的姐姐享有,如何处置这房屋那就是你的权利,在法律上你是无可非议的

1.公证书是有时间限制的。就是过了某个日期就无效了。你的继母是否还有处置或变更的权利,家里的兄弟姐妹是否享有该房产的权利,那要看你父亲去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没有的话那就要看他们的想法了。
2。出售或者变更产权,高额的费用是没办法的。赠与的房子不管是变更或出售都得征收10%的个人所得税。无法避免。、
3。公证是有日期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