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19 21:05:29

(一)纪录片是有观点的,而且通常是有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的纪录片才被当成艺术作品,否则可能会被认为是宣传片,减损其艺术价值;
(二)纪录片必须源自用摄影机透镜对真实世界的捕捉,因此任何对真实世界的伪造、扭曲、干预,都被认为是不适当的,甚至会引起观者的强烈抗议,因为它破坏了「纪录片」这个词与观者之间所共有的默契---- 纪录片所再现的影像是「真实的」。

什么是纪录片?

纪录片就是真实纪录我们发现的人与事物变化的过程。

首先,是要真实纪录。美国学者比尔·尼科尔斯也说:“约翰·格里尔逊对纪录片的著名定义‘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包含了‘创作成分’,这便削弱了纪录片所倚重的现实性与真实性的主张。如果我们不能把纪录片的影像作为可见证据,来证明社会现实某一部分的本质,那么从这些影像中能得到什么?”真实是纪录片的信誉基础,没有这个基础,我们还不如到影院看电影,在家里看电视剧;真实是对创作者臆想世界的约束,无论我们有怎样丰富的想像力和洞穿世界的主观能动性,我们最终都要归位于真实的镜头上;真实是对纪录片创作者的一种职业道德的要求,即便我们出于善心用非真实的镜头来演示业已论定的内容,那也是对观众的欺骗行为。

其次,是要有所发现,没有发现就没有纪录片。我们手持摄像机,就像我们手握火把,去烛照那些被黑暗掩藏起来了的东西。关于“发现”,不少研究者多有论及,比如吕新雨教授说:“我们认为纪录片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从一个发现的角度去看历史。也就是说严肃意义上的历史类纪录片,它承担着发现的责任”。我个人认为,“发现”是纪录片的灵魂,没有发现,所谓的纪录片就只能做二等公民,沦为资料库中的素材;没有发现,可能一头驴子也会宣称自己会拍纪录片。纪录片是智慧者的游戏。

第三,纪录片发现的是一个“过程”。人们之所以说纪录片是一门时间的艺术,就在于它体现出了一个过程。当拍摄者的主体为人的时候,纪录下的是人的内心世界的变化过程;当拍摄者的主体为事件时,纪录下的是事件的进展过程;当拍摄者的主体为自然物象时,纪录下的是自然物象的变迁。近些年不少纪录人,包括电视播出机构,都越来越要求纪录片要有故事性,我想这不纯粹是为了讨好观众,也反映出我们纪录人的觉悟和对纪录片现状的不满。对故事性的要求应该说是向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