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一个组里的个体,为什么不能享有地位平等合法的财产利益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1:02:06
我是2007年迁回到自己的出生地.户口迁入之前是通过组里,村书记签名同意的.按照国家民事法规定,我的户口从迁入到自己的出生地即日起效,同本组的集体享有一切地位平等合法权利及利益.户口迁入组里后,组里把我的土,田,地.山,树,茶树等都重新划分,我这个土生土长的村户,却什么也没有了.还有本组里有些迁入户口的时间.情况与本人迁入组里的时间.情况都相符,组里给予他们利益的划分,而本人由于求生存被逼常年在外做工来维持生计.却得不到组里享有一切合法的财产利益.
本人实不满.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你们觉得这还叫社会主义社会吗????!!!

这与是不是社会主义没关系,据你所说可能是个别工作人员的操作问题,你可以找乡镇民政科或直接找县民政局咨询。其实,总的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人民日子还是越过越红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