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用轿车手续保险齐全朋友向我借用用的时候朋友有驾照出车祸,乘客死亡我需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00:40
其实我是不太愿意借出的。给我打了好几回电话。碍于面子。没法说。他就开走了。造成单方事故。一死一重伤,2轻伤,但是他们都是一个大家族的人,有一定的间接血缘关系。我的车基本报废,保险公司能赔我原车款吗?新车,上的是全险。我要付什么责任吗?一般保险理赔什么时候能完成?
朋友有正规驾照。交警认定是单方事故,我朋友付全责。现在是两家就有关伤亡事情还没达成一致。我的车交警也不放,无法定损理赔。朋友在拘留所呢,我作为车主该怎么进行下一步。谢谢各位了。!~

1、保险公司会赔。如果你的投保了常用险中的话,你的车损由车损险条款赔偿。人员伤亡由座位险赔偿。
2、但是座位险一般限额为1万,也就是说即使出现死亡,也只配1万。家属难免会出现负面情绪,建议你收集资料,做好应诉准备,有备无患。

你应该不负什么责任,但保险公司是要赔偿你的。第一:赔偿座位险;第二:赔偿车损险。至于多长时间能赔完,那就要看你的手续齐全不了,入手续齐全15-30日内就完事了。

那就看保险公司的规定了,如果您投保的保险公司未规定驾驶员就可以赔付现金,都是要有车辆折旧的问题,如果规定了驾驶员,而您的朋友不在所规定的驾驶员之列,那么就应该是会,通过一系列的手续,应该也会理赔,但是数目不多。

借用车辆肇事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何处理该类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应的司法解释均为做出明确的规定。部分省、市高院根据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实际经验相继出台一些指导意见,主要有两大类:
一、车辆所有人无过错担责
1.车辆所有人承担完全连带责任。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2.车辆所有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出借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出借人没有过错的,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借用人死亡或者逃逸、无力承担赔偿等情形的,出借人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对不足部分赔偿数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车辆所有人承担有限的连带责任。如:天津市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经验总结》规定,出借行为无过错,但在借用人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有过错才担责
1.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出借的是病车或将车借给没有驾驶资质的人,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其它情况均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