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故意损毁人民币”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8:45:00
在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时候遇到问题,条例中规定对故意损毁人民币处以处罚。其认定为“故意”的依据为何?~

“故意损毁人民币”主要行为:
  第一,将人民币用作商业装饰;
  第二,做成工艺品贩卖;
  第三,喜庆抛撒;
  第四,丧葬焚烧、掩埋;
  第五,包装在商品中促销;
  第六,将冠字号码作为“吉祥数码使其变相升值”;
  第七,比富撕毁;
  第八,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
  第九,打孔、剪割、熔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个是违法行为,必须有物证和人证,当今社会有些视频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只要是恶意的,主观故意的损坏行为都可以认定。

但是危害较小,性质不是很恶劣的行为,大多是批评教育为主。

干嘛跟钱过不去吖?

(一) 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质量标准和印制计划印制人民币的;
(二) 未将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解缴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的;
(三) 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将不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销毁的;
(四)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对外提供印制人民币的特殊材料,技 术、工艺或者专用设备等国家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