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走到了四环的主路上..拘留了我8天,罚了我800元.扣我汽车本12分.我能不能去法院告它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53:21
我认为应该警察按摩托车本解决啊! 我骑的是摩托车. 我用的是摩托假证被警察发现了

这是一样的,汽车本和摩托车本就应该两证合一,扣哪本证的分都是一样的。
但你说的摩托车走四环,应该是属于违反限行标志,规定的处罚不应该这么重,可以向开罚单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补充:
如果你是使用假证而被处罚的,那就不好说了。使用假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不至于吧?人家是不是以别的理由拘留你的?你是不是跟人家耍横的来着?那就是妨碍公务了。单纯违章了不起就是扣车罚款罢了,也不至于拘留啊?

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然后再提起行政诉讼。

告他倒不至于 并且也没有什么可以告的 你倒可以投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