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来指点指点,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59:55
我们家在农村,家里请了村里的两个师傅来为我家盖房子,于是他们又带来了一个小工一起干。我们家照村里的习惯给他们工资,师傅一天60元,小工一天40元,而且还供一日三餐饭和烟。那天干活时那个小工空手下梯子时不慎跌落(由于他的违章操作),导致额头和膝盖受到不通程度的伤,其中膝盖最为严重,膝盖骨破裂,需要做手术,我们家在第一时间把他送到了医院,还支付了3000多元的医疗费,现在他已经出院回家修养了,大约一年左右才能够完全恢复。请问我们家在法律上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请懂法律的朋友来给我提点建议,谢谢~~

如果是小工在此过程中有重大过失(明知有或可能预见有重大危险发生,而放任危险的发生)造成自己的伤害,适用过错责任,你的赔偿责任小。如果是小工故意造成损害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你可以免责。也就是说,如果你可以举证证明其损害的发生是由不可抗力引起或由小工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你可以免责。

你们和两位师傅属于合同关系,和他们带来的小工没有合同关系。
小工不慎跌落受伤是他自己的过错,你们没有过错当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要承担的话也应该是两位师傅,他们没有尽照顾责任。

为了稳妥起见,建议您找当地的律师进行帮助。

应该是涉及赔偿问题。法律责任不具备。

小工与你家构成雇佣劳动关系,雇主要承担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