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为了¥40000遗产纠纷的问题(加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2:08:26
在2001年时,我们家里买了一间¥70000的没有房契的房子,外婆给了¥40000,大姨妈给了¥20000,我妈妈
给了¥10000。外婆和大姨妈当时都是口头协议说等外婆百年后房子给我妈妈,没有立字句的。现在外婆去世了,我舅父要拿
回外婆给的那¥40000,他说如果不给的就和我妈妈打官司。现在这一间房子已经租了几年了,舅父说要把租金也要分一份。
请问如果真的打官司我妈妈的胜数大吗?

没有立遗嘱只有 口头协议 又没有其他非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的话,很难说清楚,只能按照法定继承。
你这种情况你舅舅有权继承你外婆的遗产。但是不能全部继承。这4万由你母亲的兄妹几个均分。租金也要均分

你舅父没权要回那四万的,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就应该由第一顺位继续人平均分配。

不是太大,因为没有字据,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了,当然你也可以不承认他借给你钱,没有证据证明他给过你钱么,呵呵

两问题:

1、借款是要以字据所述内容来决定支持谁,如果是写明借款,那就由借款的人来还。

2、房屋只根据房产证写谁名字,谁就有要决定归谁,同样租金怎么样分配等。如果你是妈的,就没问题。

因为你写的不清楚,上述内容供推理。

难说了.问问别的人嘛.
对不起哦.找个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