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公公遗留下的现在的房主的名字是婆婆的 请问儿子有居住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59:23
现在婆婆动不动 就赶我和老公走 说房子是她的 她说的算 我想知道我老公 作为她的儿子没有一点权力吗
我们是军区大院的房子 整个大楼都 是一个房证的 , 只有一个户口本 婆婆 。我和老公都是在一个户口上的 但是第一页的户主是婆婆的名字 是这样的情况

没权利,那是人家夫妻的共同财产,看自己家的情况能好好相处就好好相处。在说他们母子的问题,当媳妇的不要管。你想闹的时候,说不定他会觉的他妈妈可怜。没必要因为房子和婆婆闹反的,现在横生气的事情,随着时间的过去,你就会觉的不值得的。如果现在做了,将来会后悔的。

要看了 对方要作为配偶 也有完全继承的情况
但要打官司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也够打一气的
反正要打官司 双方都难全赢 而且劳民伤财 也丢脸 所以 和为贵
我说 要是有点办法 还是走的好 一起住 不够生气的 即使他没有权利赶你们 天天说 也够郁闷的
房租现在很多地方也就几百吧 还独门独户的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要是她愿意,白送给别人也管不着,如果买房时你们出过钱,另当别论。

按照财产分割的话 当事人死亡 他的财产由他本人的父母 妻子和子女继承
所以你公公的房子是你婆婆继承一部分 你老公继续一部分 如果你婆婆没有劳动能力或者说没有退休金,那么你婆婆会多分一部分财产
但是你要能证明房子是你公公的 要不一切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