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不要我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32:31
我爸妈离婚,我跟我爸,我爸找了女人,那女人不欢我,叫我爸赶我走,我爸为了那女人不要我了,给我1000块叫我滚蛋.过年后我一人来到了广州,现在在广州流浪,我21男孩,我该怎么办啊?

21岁已经是男人,不是“男孩”了。而且理论上,18岁之后的成年子女,就谈不上跟谁不跟谁了,你有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

还流浪嘞,你以为你是三毛吗?二十多岁的人,这么窝囊!

21岁了`还像个小孩子`晕死拉~去找活干拉`你以为你自己还小啊~真是的

呵呵 1000块 够你出头了
我并不会同情你
我觉得这正是你锻炼的最好机会
有些人求都不求不到啊
祝你好运
好人一生平安!

都21岁了,竟然有1000元,那么够你先吃着住着一个月的了,找份工作吧,差不多都有1000元每个月的啦,我才19岁,中专都还没毕业,现在都出来实习了,我只是个实习生都有人招,而且还是自已找的,你做全职还怕没人要啊,最多再找个包吃住的工作呗!

去打工吧,广州很大,但找个工作也不容易。
打打工,从简单的干起,多锻炼一下就不胆怯了

哪怕是在发廊里面做洗头的学徒都可以先安顿下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