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监护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52:29
案例:小芳今年18岁,高三,从小父母离异,母亲独自抚养长大,前几年母亲得精神病,由小芳的阿姨(小芳母亲的亲姐姐)监护。现在阿姨提出小芳年满18岁,应该对其母亲承担监护责任,自己提供经济上的援助。请问阿姨能将监护权移交给小芳吗?

法律上规定了成年子女应当是离异的精神病母亲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小芳应当承担起监护责任。阿姨当然能将监护权移交给小芳。

年满十八周岁的是可以担任监护人了。但是鉴于小芳目前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所以在承担监护责任的同时需要其他亲戚来给予经济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可以同时增加小芳为监护人,即小芳母亲有其姐姐和小芳两名监护人。

应当明确,我国民法上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没有经济来源不影响其履行监护职责。小芳作为成年子女,是其母的法定监护人。

可以变更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