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内鉴定对方有没有喝酒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59:00
我表弟年前(1月20日晚上8:00左右,上班的路上,骑自行车,对方越道迎面撞得表弟)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有喝酒的嫌疑(表弟和路人说那个人像是喝酒了,这一点表弟做笔录时说了)可是今天去拿责任鉴定书里面没有说有没有喝酒,我去咨询交警说找到那个人已经第二天早上了,不能检测他有没有喝酒了
问一下是不是有规定到第二天早上就不可以检测了,如果还可以检测交警是不是失职了,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要准确的规定哦?不然和交警也不好说呀
因为交警找到肇事者已经是第二天了,没有检测对方有没有喝酒——有点怀疑交警有意袒护本地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酒精检测应该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理解是交警到现场后如果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应该立即进行。

12小时吧,时间长了就是想检测也检测不出来啊

说实在的,即使检测出来也没有什么用,他可以说受惊了,回家喝点酒压压惊,应当调查当晚与谁一起吃饭,是否有人证明他没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