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业内人士(最好是律师)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4:40:27
刘某(匿名)于2002年向我借了10万元钱炒股票,答应于第二年还钱并给1万元利息,当时我与刘某立字为据。但是到2003年,刘某只还了1万元利息,要求延缓还钱时间一年,并答应再次支付1万元利息,于是再次立字为据。周而复始,刘某以股市股票股改未上市为由一直拖欠不予还钱,而且仅在口舌之争过后只付每年的利息1万元。至今已经过去7年,事态无进展。我现保留每年的借条。请专家业内人士给予分析,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拿回我的借款。谢谢。

你的问题可能有麻烦了,下面给你解释一下:
1 你需要马上明确最近一次刘某向你支付利息的时间,当时有无人证物证,这个最重要。
2 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因为在借款期间,刘某有向你支付利息的行为,这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但是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至少你在2007年2月以后刘某向你支付利息的证据来证明诉讼时间,也就是说,每给你支付一次利息,相当于将诉讼时效又延长了两年。否则,法院对你的债权不能保护。
3 如果万一诉讼时效超过了两年,你也不要着急上火,这时你最重要的是要求刘某先给你出一份还款计划,这样相当于自动延续了诉讼时效,到期你再到法院起诉。一定要注意这个操作步骤,也就是说,你不要让刘某意识到他可以不用还款了。

等于每年还你一万 他还欠你三万 利息太高的部分法律不支持 你可以加我聊QQ379715216 李律师

借条上有没有写利息?不过写没写都不影响你顺利讨回你的钱,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以执行的话。
由于你保留着每年重新写的借条,因此,不会有前面有人回答所说的什么时效问题。可能有的问题是,你每次收的1万元,写了收条给对方了吗?收条怎么写的?可能有点风险,但不大。因为即使有收条,也是在对方写给你的最张一张新的借条之前的。也不会出现另一个人答复说什么你每年收1万元利息会被认为太高,因为低于法律规定的四倍银行贷款利息(按目前情况,法院支持的民间借贷利息接近30%)。
直接到法院起诉10万元借款,如果知道对方的银行帐号或股票帐号或房产,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当然,查封别人财产法院也会要求你提供担保。

可以啊,就算是过了诉讼时效期,你的请求还债权还在,(权利实体还在),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是失去了法院对你权利的强制保护权。
就拿着借条上法院打官司,你可以胜诉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