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有用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51:46
矿产都是属于国家所有了?
如果我捡到一个金子是不是也要上交国家?如果一个采矿企业捡到一个金子就规采矿企业了?天上掉下来的陨石捡到是不是也要上交?我在自家地下挖出的也要交?我捡到金子或是陨石可不可以公开拍卖?
回“爱吃的小猪儿”正是因为不懂才问,懂的话会问吗?某一方面你是强者不代表你面面都是强者!

凡是法律都是有用的,问题是有没有人用而已。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你捡到的金子属于遗失物或者遗忘物,而不是矿产。

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所谓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所以矿产必须是矿物的集合,仅仅一个具体的矿物不能成为矿产。

采矿企业不存在捡到金子的问题。采矿企业在其矿区内采集或拾得符合其采矿范围的矿产资源或者矿物都属于其企业所有。超过允许采矿范围的矿产资源以及矿物则是定义为国家所有或遗忘物、遗失物。(如煤矿矿区拾得金子或采到金子)。

你拾得的金子属于遗忘物或遗失物,你无权处分,如果失主认领你必须归还否则涉嫌侵占罪。

如果是无主物,那么属于国家所有。你应当上交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政府可以适当给与物质奖励。

公开拍卖明显是不允许的。

如果你拾到金子、陨石。人民币、等贵重的东西,都要上交,因为我国民法规定;公民不得拥有不易之材,地藏地物归国家所有,你不能拍卖,必须上缴国家。

针对陨石没有立法,属于无主物,不过看到三楼的回答有点启发,“我国民法规定;公民不得拥有不易之材”,所以国家应该拥有“不易之材”。。。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