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有否精神损失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35:00
我开摩托车,不小心挂伤一个小孩.但我及时医治,负责所有医药 费,伙食费,车费.小孩轻伤送往医院时,医生说可以不住院,但我们让他住院五天,伤全好了出院了,CT也照了,没事了.像这种如果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合理吗?如果赔,一般赔偿范围是多少?

对方忒不地道!!!
交通事故属于以外事故,你的案子应该说会对小孩造成惊吓,算是精神损失。但你已经积极赔偿医药费、伙食费等,对方不应该再要精神赔偿。我觉得法院也不会支持。
如果法院判高额精神赔偿无疑是在鼓励你逃逸,你想啊,如果对伤者积极救治需要付出高额的净胜赔偿的话,谁还会停车救人,都跑了算了,逮住也就赔这么多。所以,我觉得法院不会支持精神赔偿要求,或者只是象征性地陪点……

暗暗啊啊

我想他是想讹诈你吧!你做的很好了,如果他还要和你要,你就让他告去吧!让法院判定是怎样!千万别要多少给多少,这样对你不公平!即使给,绝不超过一千!

精神损失..

你把他告法庭 让他们打的来的精神损失费不够 打官司~~

明显的敲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