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人进来帮忙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25:11
我家亲戚的孩子 在网上卖东西 对方付了钱2900元 然后我弟弟没把东西给人家 对方是广西的 然后 对方在吉林市报警了 我们是公主领的 请问 吉林市的警察 管这个事情吗?可以来公主领抓人吗?要判多久 请问该怎么办?

要看行为的性质,就是说那孩子是不是真正网上做生意,如果根本没他说的那个产品,却要别人付钱,那显然是诈骗。全国警察都可以异地协助抓人办案,所以吉林的警察是可以来抓的。
如果那个小孩有这些东西在卖,现在不想买,所以不寄东西出去,那属于违约行为,只要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钱就可以了,不是犯罪

单此一笔不为罪。

我认为这件事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问题,警察是不会管的,把钱退给对方即可。

网络诈骗罪:运用网络手段进行的诈骗行为,形式不同,本质都一样,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但是它同时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所以,你可以结合你的省份的具体规定来看是否到达诈骗罪的程度,一般到达了都是要立案的。报案的对象可以是公安机关、网络监管机关或者进行购物的网站。
对方报案,受案所在地对个人诈骗的金额如低于2900元,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刑事案件)进行查处,受害者在汇钱所在地报案,所在地立案的公安机关有权查处,你亲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必须配合(全国的公安机关都要配合,呵呵),根据你的说明,你亲戚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要受到法律惩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如果要查,跑或躲都不成的,积极退赃争取受害人谅解并撤案就没事了,就算受害人不谅解,退赃的话,判刑也会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