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样的带薪休假合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03:51
我们单位2008年正常进行了带薪休假
2009年开始却改为晚上班半个小时,早下班半个小时
把带薪休假的假期就取消了
这样做合理么?
我们没有工作定量的~ 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办啊?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就休假事宜应协商解决。关于贵公司将工作时间缩短抵消带薪年假的做法,不能明确界定为违反国家规定。这种做法是否和法还有待政府部门进行相关的解释。
但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同时规定,员工带薪休假的数量是不同的。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因此,贵公司的休假制度显然是不合理的。由于这种不合理的休假制度,导致贵公司有可能侵犯了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不合理
我刚刚在报纸上看到,这样做是违法的

看你工作性质了,如果有工作定量就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