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亏损与盈余公积金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9:35:44
企业会计通则上有这么一句话。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者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
我理解弥补亏损分为两步,首先,企业前五个年度结转的亏损在当年税前扣减,税后利润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时冲减未弥补亏损,或者以盈余公积金弥补未分配利润科目下的未弥补亏损。不知这样理解正确与否?

还有公司法上有这么一句话,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以下两种理解哪个正确呢?
一、税后利润入账时可以直接冲减所有未弥补亏损,然后,就剩余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二、税后利润入账时必须先用盈余公积金弥补,税后利润只能冲减尚未得到弥补的未弥补亏损,然后就剩余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首先,你肯钻研,值得鉴赏。
我认为你的理解基本正确。但是,最后的第二条的(税后利润入账时必须先用盈余公积金弥补,)理解是不正确的
供参考

5年内是直接冲减
过了五年后是交了税再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