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应该怎么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35:15
一个朋友晚上在走路的时候被面包车撞成重伤昏迷倒地,事后面包车主驾车逃离现场,随后在逃逸的路上见到110巡警的车,以为是在追他,便下车自首。朋友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住进了医院。后来住院的医疗费是肇事者家里出的。这样这个肇事者应该怎么判?最重能判几年?朋友还能获得多少赔偿金?(请朋友帮帮忙,我这还有5分,全给你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不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九条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要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已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标记吊销,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并将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交通肇事逃逸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如果负主要或同等责任,就会被判刑。赔偿问题当然是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来确定。看来,你朋友麻烦大了,建议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下面把有关条文给你,对你有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