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处死的来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56:25
我国古代为什么会出现凌迟处死这样的刑法,是否这样的法律就能有效的制止犯罪,这样的法律在每个朝代都有吗?
这样的法律和现代的法律有什么冲突?

说到凌迟,大概始于秦朝,止于清雍正年间。凌迟这种酷刑和其它刑罚一样是统治者为威慑臣民稳固江山而苦思冥想的极刑!而回首历史才发现只有让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才能昌盛不衰,再酷的刑罚也是徒劳的,因为随着历史的进步文明的发展而带来的影响逐渐被废黜被秉弃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现在的法律和古代的法律有着的区别是,也有了保护犯人的人权了。中国现在也是人权入宪了,尊重和保护人权是必须的。现在的死刑很多都是为了让死刑犯不痛苦或是害怕的死亡了。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