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30:52
山东省出台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政策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前,山东省公安厅、民政厅、农业厅、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269号),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政策,做了明确规定。

一、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是指1997年以来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作单位的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简称“农村生源毕业生”)。

二、回原籍落户的农村生源毕业生仍属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村民的各项权利,履行各项村民义务。

三、农村生源毕业生可凭毕业生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回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公安派出所为其出具《落户证明书》,由本人交本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拒绝接收。

四、农村生源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就业手续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我是01年毕业的师范中专生。我原籍是农村的。在这个文件没有实施之前我就把户口迁回我们村了,但是属于空挂的,什么待遇都没有。2007年我结婚后就把户口转到我婆家了,因为这的空挂户口享受同等的村民福利。我老公村里的土地没有了,好像都卖了,就给村民每年发300斤面粉。我的户口迁过来之后,也是属于空挂,村民的福利我都有,但是我没有选举权,像村里选村委什么的都没有我的权利。这个文件实施以后我们娘家村里像我一样的都把户口迁回来了,现在跟其他村民一样的待遇。请问这个文件实施以后像我这种情况还需要去有关部门问问吗?又该去哪个部门问呢?

根据鲁公发[2008]269号文件精神,不存在户口空挂这种说法。如果在出台此文件前,你村把你的户口空挂是对的,因为读书(中专以上),把你的户口迁出,但因你毕业在常规情况下应把你的户口迁入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管理部门落户,可你迁回原籍所在地(有关部门没有出台文件,所以只有把你落户但不把你当迁出前的村民对待),这样就是空挂。但当你因结婚把户口迁到男方家是对的,同样因没有相关文件,户籍管理部门把你空挂是对的。但当鲁公发[2008]269号文件出台后,你的户口就不存在空挂(需要说明的是你是在此地自谋职业,无确切的工作单位),你就是这里的普通村民,只要没有法律依据剥夺你的政治权利,你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谁说没有,可拿文件给他看,甚至向法院起诉。如果有正式的工作,还是把户口迁入单位所在地的户口管理部门落户。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除非被剥夺政法权利的人以外.你在村子里有权选举村委成员,你还有权自己被选举为村委成员.如果村委会不同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是01年的毕业业,你的户口应按269号文件办理.





追问

请问:现在我在户口上是非农业户口(我家是两个女孩,我姐户口留在家里,头胎是男孩,现在已批可以生二胎的),我老公是农业户口且是独生子女,我们现在有一个女孩,请问我们可以生二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