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爸爸和别人女人同居还有了孩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06:18
我朋友的爸爸和别人女人同居还有了孩子,但又没离婚.

请问法律上他犯了重婚罪吗??

如果犯了重婚罪该如何去告他..

希望有详细解说,恳求各位认真解答..谢谢

重婚罪有两个分类:1,法定婚,就是办理了结婚登记。
2.事实婚,就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居住。
同居:同居的两个人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能享有《婚姻法》及相关法规法规规定的夫妻之间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
你朋友的爸爸属于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具体还是要到相关的司法机关咨询,因为这里没有绝对的权威性

关键看他爸爸有没有和那个女人结婚证,如果没有的话,纯粹是你情我愿,不算重婚,最多算个非法同居~

同居不算重婚

这种情况,如果证据够,只能在离婚是判他为过失方,判给女方的财产会多一点

如果他和那个女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他们周围的邻居都以为他们是夫妻,那么他们就构成了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一般都有小孩了,说明他们同居的时间很长,应该很多人会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你们可以搜集居民的证人证言,或者他们有拍了结婚照啊什么的,你们也搜集起来,然后去公安局告发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都可以。

又不是你爸爸,不用操这份心,多累啊,常言道,一层官司一层皮啊,现在这种事情多了去了,我看你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了

如果他跟别的女人结婚了
才是重混最吧
(我就知道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