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分别在建国初期颁布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宪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43:12
说明其颁布的意义

你说的是1954年的宪法吧。一、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对于社会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二、作为我国第一部宪法,对国家的性质、职责、国歌等做了规定,体现出了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国家。三、为以后宪法的修改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范围。

中华民国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五五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四宪法,七八宪法 ,八二宪法。还有一部文革的是七五宪法,不过是 负面的

1912年,民国建立,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1953年,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宪法吗?
中国大陆是宪政国家吗?
看来你不懂

不知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