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解除后,可否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39:37
我去年相亲认识拉个女孩`相处拉一年觉的不合适`我提出分手`按照当地的习俗我们压拉10000元`如果我提出的话`女方是可以不退钱的,但我们是农村辛辛苦苦一年才能赚1万`关于这方面我不是很懂`如果通过法律有机会要回来吗?
如果起诉 需要多长时间能解决`需要多少费用?

可以要回来,通过法律途径也可以(只要你有他收款的收据)。当然,这是考虑司法公正的后果,如果对方法院有人或者律师比你们好,那结果当然很难预料,中国就这个国情。
原因,虽然“订婚”的钱是赠与协议,但该协议是否成立,是取决于男方是否和女方完婚,如果完婚,那么赠与有效,钱就给对方了,要不回来了。但现在条件是没有完婚,该赠与协议就不成立,法院会判女方将定金退还。

订婚礼金属于有条件的赠与,条件是结婚,那么现在这个条件没有成立,礼金的赠与无效。可以要回,

退回彩礼需要符合几个条件:
1.具有明显的习俗型,即按照当地习俗,如论是否自愿,都要给彩礼,彩礼是作为缔结婚姻的条件.否则,视为自愿给付,即赠与,不能要求返还.
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属后二种情况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给彩礼是根据当地习俗,为了结婚为目的,也没有登记结婚,因此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由于双方并没有成为夫妻,(造成这种事实)所以财产应该,依据法律,予以归还。很大可能,不会是全部!

可以要回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