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人员现场制作的《实物盘点表》在证据种类中属书证不是物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10:06
请说明原因...

属于书证!
因为该表是以列表形式,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作为证据出现的,因此只能算是书证,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不符合该表的特征。

应该属于书证。因为稽查人员现场制作的《实物盘点表》是以载体(实物盘点表)上记载或表示的思想、文字、内容、含义等来证明事实、情况,故应是书证。

如果是以其物理特征(以其存在、外部特征和性能等)来证明事实、情况的,则是物证。

书证.一个简单的区分方法,物证一般是原物证据.而书证是靠书面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亲,这个是物证,是诉讼中形成的无主观意志的证据,直接反映案件事实,是属于物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