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和就业单位签了合同就一定要做满合同期才可以离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15:08
我马上要上班了,我猜老板会和我签合同。她虽然面试时没提过合同问题,但她一再强调她需要能长期为她工作的人。所以我猜她一定会和我签同拴住我。我是法盲,请位如果签的话是先签试用期的合同还是直接签长期合同?是上班第一天就签还是观望一段时间再签?如果签的话两个合同一般分别为多长时间?
如何我签完合同,以合同期内想离开的话我该怎样做才不会有麻烦? 听说提前一个月告知老板就可以,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在合同里会有体现?

一般合同内包括试用期和正式两部分,如果她想拴住你,可能会定一个三五年的长期合同,如果你的薪资待遇方面不是太满意,或有什么要求,最好不要马上签,签合同之后你说话谈要求的分量就低了,试用期的时间根据约定正式服务期的时间,一年,两年的合同,一般试用期是两个月,三个月,但是不管签多长的合同,试用期的时间不能超过半年,你最好打听一下离职程序是怎样的,不同的单位情况不一样

不一定

违约也可以离开,但得赔偿,你要和老板关系好,也许就不用赔了

对可以的,如果不想干,提前一个月告知老板找人就ok,就算告到法院去也是有据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