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方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42:29
园林绿化应急方案
高边坡绿化的

嘉峪关市园林绿化处置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升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造林绿化成果,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分)和《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甘肃省处置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原微生物、昆虫、鼠、兔、螨类、有害植物等。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是指发生重大危险性、暴发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
  (二)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三)当首次发现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四)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

  第五条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
  凡在未发生区(保护区)新传入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为特大(Ⅰ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突发成灾的,为重大(Ⅱ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成灾的,为较重(Ⅲ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第六条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高效,反应及时、果断处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合作、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成立嘉峪关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市农林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