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去逝后留有一套房,现我妈和我舅要办过户手续,办为两人共有.我舅妈要把她的名字也写上,这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18:26
如果可以的话,我是不是也可以把我爸爸的名字也写上.另外,这套房在买的时候一共花了两万多一点,其中一万是我妈掏的,剩下的是我姥爷掏的.这大概是十年前的事.现在我舅妈家想把这一万块钱还给我妈,以便在此房财产上多占一些份额.我想问十年前的一万块可以和现在这一万块划等号吗?

你姥爷留的这套房是按照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留给后人的?如果是法定继承,那么就只有你妈妈和你舅舅有继承权,你舅妈无权作为房屋的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你姥爷在遗嘱里面若将你舅妈和你爸爸也列为了继承人,那么你舅妈和你爸爸就有继承权,房子就要加上他们的名字。
另外,你所说的你舅妈想还一万块给你妈妈从而多分财产的要求,你妈妈有权拒绝,因为即使是订有借款合同,订立合同的双方也是你姥爷和你妈妈,跟你舅妈无关。如果你妈妈考虑接受的话,那么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建议要求你舅妈在还款的同时加上十年的利息。

如果可以的话,也可以把你爸爸的名字也写上.另外,这套房在买的时候一共花了两万多一点,其中一万是你妈掏的,剩下的是你姥爷掏的.这大概是十年前的事.现在你舅妈家想把这一万块钱还给你妈,以便在此房财产上多占一些份额.可以告诉她 十年前的一万块不可以和现在这一万块划等号的!

当然不能咯,人就是这样,一说到钱就算是亲儿子,也来个鱼死网破,至于嘛。你没了那些东西你还活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