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怎么解决经济纠纷案(大商请离开许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00:28
关系情况。我:“鸿宝商场”租赁业主。
大商公司(一下大商):08年末“鸿宝商场”整体承包公司。
鸿宝公司: 鸿宝商场的拥有机构!
事情是这样的:
我07年承租商场餐饮部门,签3年合同!
现在鸿宝商场,在08年全盘租给了“大商”。
现在等于同样的地方被租了两次!
并且我们没有得到任何部门,违约赔偿!
现在“大商”强行使我们撤离。(并接造成我方1人重伤1人轻伤的后果)
我们当然不愿意,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大概是“经济纠纷”吧
我想知道警察干涉此类事情的 “程序” 是怎样的~!
问这个的目的是~! 看看警察是否作弊~! 警察对打人事件做了笔录后~ 就没事一样。问伤者医药费用,警察说打人者无义务赔付!(不知道可以理解为有义务伤人不,)

不要把警察想的那么神圣,警察不是人呢,一点都不给你做主!上面的人说很对!什么狗屁警察,什么狗屁人道,在中国都别想!!
希望你的事情早点办好!同情中~~
市长该死!!!

警察说打人者无义务赔付!真是说的是放他娘的狗屁话,当警察的怎么也说话这样嚣张,估计警察和打人的是一伙的,要么就是被金钱买通了

退出吧 损失不大就 到底吧 斗不过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