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无罪为什么也要被拘留,还得取保候审才来出来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6:10:35
处个对相,处黄了就说我强奸,后来查清了没有这事,可是为什么也要通过取保候审呢?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涉嫌犯罪。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等环节,最终被宣判为无罪的。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
  《刑诉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实践上是这样的,强奸一般属于一对一,证据难以固定,被害人报强奸,公安机关查清不是强奸,也必须采取取保候审,这样,主要也是为了防止被害人上访告状,说公安机关包庇你或者不作为!~~~~
明白了么?

这女人很聪明在利用合理的法律欺负你。
强奸罪对女人很有力,只要她去公安局告发(故意诬陷)你就要被公安局按法律程序调查。
你出来可以告她诬陷,但我不赞成诉讼既耗费时间油耗费精力。还是小事化无吧

查他们还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