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未签合同有时效期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58:17
我们是县办国有企业的正式工,95年参加工作,到了快2000年,单位开始与我们签合同。后来单位被北京双鹤控股,我们没有转身份就成了北京双鹤的一个分厂的人,合同延续着,每三年一签,到了05年,单位把我们二分厂卖了私人,只留一分厂,给我们三个条件,一是卖断,二是带资到私人厂,三是签协议离岗。注:离岗是厂给发50%工资,每月单位扣过三金,我们领100多元,不上班。我们选择了第三种方案。这样一直到08年6月,我们当时上班时签的合同到期,我们找厂上班,厂办说方案还没定出来,让我们不要急,说公司不管,会成为事实合同。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再一个,虽没有签合同,但是给我们还按离岗那样发着100多元,公司现在招了好多临时工,我们找了几次都说我们的政策没有出来,不让上班。有人说只要发100元交三金就不要管。但是有人说,这们公司发一年,等09年6月后就不发了,会把我们推上社会不管,我们那时如告,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我们现在不知道咋办能对我们有利,麻烦懂这方面的律事朋友,能给解答,我们全体给您鞠躬感谢了。十分感谢。急盼。
我的问题有二,一是我们这样下去会成为事实合同吗?二是到09年6月后,我们如再找厂,会不会是过了一年的法律时效,找律事也没用,就会因过了时效期已过而不受理?麻烦哪位懂这方面法律的律师朋友,给指点一下.十分感谢.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是在95年参加的工作,到05年你的工作年限已经10年。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单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点单位是必须同意的,前提是你没有任何违反劳动纪律和法律的事情。
如果上面的不成立,那么根据你合同到期的事实,厂方和你们解除劳动关系也是正常的,但是必须提前30天或者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以做补偿。
至于你没有涉及到的关于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你应该到当地发改委进行咨询!

我同情
没办法
可以去找先劳动局问问

这个问题很复杂,是历史遗留问题,牵扯到很多政策性的问题,建议你们委托一位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