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忘记拿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5:35:29
当我在返回的时候,手机已经不见了·!!其中间隔不超过一分钟,周围的客人都证明说没有其他人接近桌子,除了收拾桌子的两个服务员,可以肯定的就是他们拿了。但是警察到了之后说这只能说这属于财物保管不当,没有权力采取任何行动,但手机确实是那2个服务员拿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呢,法律上是怎么说明的呢··谢谢··

按照法律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警方对服务员进行询问。不过对于你遗失手机

一事警方也没太多办法,这不属于刑事案件,因为手机的价值还达不到立案标准

就算达到立案标准也属于侵占犯罪,而侵占犯罪的管辖权在法院,需到法院要求

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后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关于侵占,中国法律只是防君子不能

防小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这个事,说到底你还是没证据
法官再怎么也不能在没证据的情况下就相信你而怀疑服务员

没有人亲眼看见是服务员拿走你手机。而且你也没有证据,除非搜到手机在他们那。所以只能认倒霉。

看看有没有视频监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