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数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23:52
甲有限公司由A/B/C三个企业投资成立,2008年2月为A企业提供担保,A企业未参加表决,B同意,C反对,股东会是否可以通过决议?3个股东,其中一个回避,一个同意,一个反对,能算是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它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注意:所持表决权和所持股权不是一回事,持有股权不一定有表决权。例如,甲公司在乙公司中持有10%的股权,如果乙公司准备为甲公司提供担保,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时,甲公司应当回避,没有表决权。

他们是不是平分的股数~~~
要是他们是:1:1:1的话,过半数就是大于二分之一
那不能通过~~
要是B/B+C大于二分之一
通过

你有一个问题没有理解,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不是人数过半数。甲有200手表决权,乙有400表决权,丙有600表决权,是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比如说,乙丙同意,那就过半数了,但是如果甲乙同意那就没有过半数。而有多少表决权一般是根据持股比例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