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23:06
我父亲借给别人钱,让那人写了欠条,写上了所欠金额,97年借的,写着98年还,没写利息率,可到现在09年还没还,已经过了法律所规定的2年时间了,没办法,请问还能用法律来解决吗?如果胜诉,那人得归还多少钱?

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一方欠钱不还是违反的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1、可以用法律来解决,但需要证据证明未超过2年诉讼时效。

要么你父能证明从98年起每2年讨债1次以上(录音、证人均可);要么让那人再给你父写一张欠条或还款计划(要书面的),那人单纯的口头认可是不起作用的。如果能做到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就可以胜诉;反之则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败诉。
能让那人再写重一张欠条(日期署到现在的日期)为最佳方法,且这种方法不需要请律师,只要别再2超年就行了。

2、胜诉后那人应归还利息和本金。

从98年应该还清欠款之日的第2天起计算利息,计算到还清全部欠款之日。利率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也有地方的法院判决同期贷款利率)。

是这么的,2年的时间是从你最后一次请求他归还开始,如果你能举出证据,证明你们追索债权这一事实,一直在进行,就可以再次顺延时效。
另外,如果中途确实没有再追索,时效也确实过了,你可以想办法让他承认债权确实存在,则时效又重新计算。
你可以给我发信息,我们可以再沟通

首先,你应该用一部有录音功能的手机给那个债务人打电话,让他确认自己的欠债,你方也要表示有一直追债,只是对方不肯还而已,如果能拿到这样的录音资料,那个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以自动恢复。
如果胜诉,归还多少钱是根据你方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的数目来判的,会少不会多!或者就是双方调解时讨价还价的数目!还要讲究一些诉讼技巧和债务人的具体情况来考虑的诉讼策略,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推荐你还是找专业的律师比较好!不过要考虑诉讼成本,避免累诉!

民间借贷,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的,一般没有约定的就是无利息。但是即使这种情况如果超期不还钱,仍然有权按照现在银行利率水平要求还本付息。
过了两年期限,就看你在这期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