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判给了母亲,年满20岁,还可以向父亲索要生活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32:26
当时父母离婚,不能自理的弟弟判给了妈妈,现在年满20了,父亲条件好,母亲还可以向父亲要生活费吗?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父母都有义务承担生活费。如果父亲一方不支付,可以以这个孩子的名义向其索要,母亲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可以。但要协商或起诉。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如果需要做出准确判断,最好面谈并提供相关材料。

当然可以
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 即使当时人年满18周岁 法定的监护人还是需要给予生活上的帮助

他妈妈可以以他的名义向他父亲索要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