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赔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28:40
事情是这样的,客人在我公司单定了两张到丽江的机票,由于我们的失误没有将机票预定成功,现在给客人协商了很多的解决方法,比如定(由于客人预定的那个航班已经没有票了)另外的中转航班,或者是迟到明天.客人也不愿意,而且客人只是单出几票不产生旅游,我们也愿意给客人无条件的安排丽江4个晚上的住宿.客人也不同意.坚决要坐他们预定的航班.同时也给客人说了,如果今天走不了的话就退还机票另外1张票赔偿400元的损失.客人也不同意.要求我们赔偿机票的1倍.我觉得这样的要求有点过份.他自己声称自己是某电视台的台长什么的.我就想知道按照正常的处理方法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如果拟公司当初承诺能够订票成功,且没有预定成功是由于你公司的原因,则拟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和客户无法协商解决,则一般来讲,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试行标准。

第二条因旅行社的故决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由于不可搞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第五条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第六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第七条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

第八条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游泳者的合同约定,损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第九条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第十条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