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养老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09:55
请问服刑人员以前是个人交社会医疗保险,关系存档在社会劳动保障局,服刑期间家人一直在为其缴纳保险,后来听说不可以缴,可在存折上一直按月扣除,那已缴的那部分保险金该怎么办?能够退回吗?如果不可以缴是否应该由劳动局或哪个部门告知一下呢?不可以缴纳是从被拘算起还是从判刑之日起?
服刑前自己缴纳保险,服刑后家人代缴,8月拘留并批捕,11月被判刑,从哪个月开始不能再交保险,服刑后已缴的可以退回吗?

1.是否可以退,存在不确定性,没有见过明确的规定,只能咨询当地医保明确了

2.劳动局不可能知道这个人已经被判刑了,所以,没有义务告知,不可以交的时间从服刑之日起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