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能告重婚吗?(专家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14:16
我一个朋友,她老公在婚内和一个女的有婚外情.那女的在06年怀孕了.她老公和那女的一起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并在手术告知单上签名为夫妻关系.现在我朋友在医院里复制了这个通知书.请问我朋友告她老公重婚,官司能赢吗?

婚外情并不等于重婚,重婚要求至少一方是已婚人士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你朋友的老公一直跟另外那个女的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当然你朋友从医院取到的证据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

不能~~

重婚必须领取结婚证或者以公开名义共同生活,否则不构成重婚。

在医院签名不能说明什么。男方可以辩称当时情况紧急,必须由家属签字,所以才冒签了夫妻关系。

你朋友在复制该通知书,第三者可以告你朋友和医院侵犯隐私权。

官司很难赢,因为没有证据。而医院提供的所谓证据又很容易被推翻。所以一般定不了罪。

但是离婚官司可以打赢,男方搞婚外情已经是明显有过错,对于有过错一方,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您好。

根据您的叙述,其丈夫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重婚罪的构成必须为重复领取结婚证。医院的签字不足以构成重婚罪构件,因此罪名不成立。

但是你的朋友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以此为证据要求财产分配上的照顾,这是可行的。

能赢,重婚其实也可以叫做有事实婚姻就叫重婚,即和夫妻之外的人同居就叫事实婚姻,而且你已经有这个证据就已经可以证明他们的关系,而且他周围的邻居可以作证他们是天天住一起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