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能否跨省享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1:42:31
如:我在山东上班并交纳生育保险,但我想回老家辽宁生子.能不能享受要生育保险?如何操作生育保险?需出示什么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用人单位需携带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出院小结、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在异地就医的,要带上之前填写的异地就医的申请表(加盖过公章),登记过的。

1、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2、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3个月)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